
劉員平日在協助民眾解決問題時,總是能夠耐心聆聽民眾訴求,並給予專業的答覆,榮獲本次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,實至名歸。
劉員熱心事蹟摘要如下:
1、警員劉凱豪擔服114年10月22日0時至2時駐地待命勤務,接獲報案指稱臺中港區南四路中龍公司南門口前有迷途老人徘徊,劉員立即趕赴現場,經積極盤查並利用資訊系統過濾,確認該名李朱○珍(39年次)為身分不明之失蹤協尋人口,遂先行將其帶回隊部妥善安置,並即刻通知家屬到場,後經配偶李○鐘與其子李○庭於同日3時許完成撤尋手續並領回;劉員執勤態度積極熱忱、處置果斷得宜,充分展現警察視民如親之服務精神,深獲家屬感佩,其優良表現足為同仁表率。
2、警員劉凱豪擔服114年12月3日8時至10時擔服值班勤務,民眾呂○璇至隊部報案,稱其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臺中市龍井區南堤路近南橫15路口時,撞擊掉落於內線車道之交通錐,導致車輛前保險桿受損;呂民表示案發當下因趕赴上班未即時報警,事後經評估車損嚴重需辦理保險理賠,遂至西碼頭中隊尋求協助。劉員受理後秉持為民服務精神,耐心詢問事故經過,並依規定協助民眾完成補報案程序,提供相關證明以利後續理賠事宜。劉員處置應對得宜,積極協助民眾解決問題,充分展現員警專業與服務熱忱,足為表率。
3、警員劉凱豪擔服114年12月18日14時至18時守望勤務,在西碼頭管制站發現一名高齡長者何○治(26年次)誤騎機車進入港區。劉員主動上前關懷,發現何民神情困惑且無法正確表達住址,經查證了解其患有失智症狀,遂先行安撫其情緒並帶返隊部照護。經多方聯繫,成功通報家屬何○蓁到場領回;家屬表示長者於離家後迷失方向,對員警及時主動之協助深表感激。劉員執勤敏銳且處置態度親切得宜,具體實踐警察關懷弱勢及為民服務之精神,足為表率。
希冀劉員能莫忘初衷,堅持此一信念,繼續幫助需要協助的民眾,以提升警察正面形象。